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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讀BLOG與行銷,現在不只是部落格(BLOG)可以做網路行銷,臉書、噗浪等等都可以,但行銷的重點主要在於自己表達的內容跟產品有沒有辦法吸引客人重複來訪,而來訪之後又如何讓顧客可以願意以及放心的購買產品,這才是行銷的重點,現在網路上的行銷已經跟一般在公司或專櫃看到的行銷有很大的不同,最大的差異就是個人魅力。

一個網路平台(部落格、臉書、噗浪以及其他以下簡稱:網路平台),你要做到基本的吸引力,要能吸引人重複來你的網路平台,顧客必須要願意重複回訪,這才能留住顧客,這就是你要能創造出你的網路平台的獨特性,拿部落格來說,有人寫美食、閱讀、旅遊、畫畫、衣服、WEB2.0的探討等等,這是他們的獨特性,也因為這些獨特性,如有需要便會重複的來訪。

而假設一個網路平台為你的產品,獨特性有了,顧客一有需要這方面的資料就會來你的網路平台,而如要讓顧客重複回訪增加的重點就是你要不斷的更新或創新,更新是給已經習慣你獨特性風格的顧客又能看到新的卻是他們能接受的產品,而創新主要是吸引新的顧客來認識你的產品,這兩者應該不互相牴觸才是。

網路平台的行銷一開始得從朋友圈擴展才會快,然而隨時隨地要去認識不同生活圈的人,才能幫自己的產品宣傳,朋友圈畢竟有個限制在,因為都是你周圍的人,但可以利用朋友的朋友這層關係來擴展還有最重要的要自己打破自己的格局,利用網路的無國界到處去擴充自己的人脈,網路平台是比較傾向小團體或個人,所以自己得要有突破個人限制的必須。

產品的吸引必須有個消費圈的設定,如果要在網路上賣東西的話,家常菜(家庭主婦)、飾品(少女走向或輕熟女走向等)、衣服、鞋子、團購(辦公室的人)等等,都是專門針對某部分的顧客而做的,你的目標可以擴展到其他方面,但第一步得先把你原有的顧客給留住,而這就是一個產品行銷得做到的部分。

不能把原有的顧客給趕走又期待下一波新顧客的來訪,這過程一定會完蛋,網路平台你可以改變風格、改變走向可是這過程中流失的人會有多少,網路平台如果只是好玩只是記錄性質的,可能沒什麼差別,但若是一個產品、一個有經濟效益的網路平台,這成本可就並非我們能承受的。

除非一開始的走向就是有錯誤,那隨時的修正是必然的,產品如果無法引發顧客的興趣跟重複回訪,那產品本身就有問題,但也不是說立刻把產品給下架,下架的成本鐵定血本無歸,可是我們能經網路的方便(網路投票、市場調查等等)來瞭解是那個過程出錯,再以改善、創新的成品重新來過。

部落格的行銷基本上就是個人化、幽默化、輕鬆化,要有個人的獨特性,別人才會重複來看;幽默化簡單來說就是看你的部落格是沒壓力的感到自在的;輕鬆化其實比較困難的一面是部落格常常因為個人喜好,加裝太多東西,網頁開起來都慢還會有人想重複來訪嗎?而甚至字體的關係,有人亂加一堆,或者火星文一堆,看文章的人吃力,那還會一直來看嗎?這些都是問題。

拿彎彎、小鳥茵啾啾啾奼女日記艾瑪等等來說,廣告都會有也會有自己的產品在,但首先都有自己的風格跟獨特性在,而看他們的部落格也是一件愉快的事情,而基本上要讓訪客重複來訪的原因除了上面這兩點之外還有就是文章的整體是可以輕鬆閱讀跟理解的,那就是一個成功的行銷(用產品的角度來說就是產品本身、說明、服務等等都是讓顧客可以輕易理解以及能感受到產品的方便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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