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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到今天中午我在幹嗎?我也不知道(眾毆)!我在發神經,做一件比煮飯還要累、比睡覺還要辛苦、比寫網誌還要痛苦的工作,這份工作比煮飯公帶給人類的貢獻還要偉大,那就是寫小說

有時候人一瘋什麼事情都做的出來,好好看小說不看,昨天晚上自己居然心血來潮加上想不開試著寫小說,沒想到平時打日記寫時事總是寫的如有神助,一碰到小說,五千字花了三四個小時硬擠出來,打算寫恐怖驚悚,結果到目前為止勉強算奇幻小說,整個喪失鬥志。

很早(多早,大概凌晨三四點那麼早!)我就有想寫小說的衝動,腦袋中有大綱、有主角,可惜故事內容完全不會編排,故事寫到最後,一點都不恐怖,反而像在寫冒險故事(淚奔),昨天還因為寫小說,熬夜到半夜,雖然越來越多想法還有劇情,但偏離恐怖驚悚。

現在只能說寫多少算多少,等寫完在貼上來我的部落格還有鮮網,不過寫歸寫,不恐怖的話,反而脫離原本故事的初衷:驚悚!而且第一次寫,有一堆缺點在,修修改改加上進度緩慢,應該還要好幾天甚至幾個禮拜。

突然發現出書的作者真的太有耐心(越來越崇拜寫小說的作者),一本書幾萬甚至幾十萬字,怎會有這種毅力寫完呢?我現在只祈禱能把這篇小說寫完就好,至少對自己有所交代,如要再繼續寫,我看我沒那種耐心(這已經超出我的能力!),可能會寫到一半發瘋把電腦毀了。

要從宅男變成小說家似乎有點困難,不過至少我從米蟲變成煮飯公,應該也算是一大進展,如果有天真的對作者產生興趣,我在持續寫小說,現在目標先把第一部自創的小說寫完就阿嘧托佛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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