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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11 10:21/中央社記者徐毓莉台北十一日電
認識性騷擾防治法系列報導四性騷擾防治法上路,人際間互動如何拿捏分寸?婦女團體與同志團體認為,此法目的是期盼透過社會再教育,建立一個無歧視環境,讓異性或同性間相互尊重,並鼓勵受害者勇於站出來,讓過去不知道「尊重」他人者有所警覺。

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張錦麗認為,未經別人同意,不能隨便處碰他人身體,這是基本原則,在性騷擾防治法上路後,民眾應該都要有此認知。

張錦麗表示,在接觸的加害者個案中,有些男士對於性騷擾他人而被控訴一事「難以接受」,一位加害者認為,他對部分女性出現抱的動作,已經二十、三十年了,做這些動作是因為「喜歡她」,對被騷擾者應該是一種榮譽,對自己因此遭到懲罰感到挫敗。

日前傳出助理遭性騷擾的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陳瑩(原住民)指出,從她助理遭到性騷擾的個案來看,性騷擾舉證有其困難性,且男女對性騷擾的定義不同,男性可能覺得觸摸胸部、臀部才不恰當,但女生卻有不同的感覺。

因為兩性對性騷擾的認知有差異,因此,如果事發當下受害者沒有立即嚴重抗議,往往容易被其他人或加害者誤以為「沒問題」。

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蘇家宏指出,男性對身體界線較為模糊,而以往很多男性接觸到錯誤觀念:當女人「沒說不好,就等於好」,所以,如果女性未立即反抗,部分男性就以為沒問題。

張錦麗也說,從相關統計顯示,女性遇到性騷擾問題,大多選擇隱忍或離開當時的情境,要站出來主張權益有一定的困難度,台灣社會的性別平等教育仍有待落實。

很多旁觀者對於被性騷擾者,多半抱持「忍一忍就算了」的態度,事實上,受害者除受性騷擾事件本身影響外,往往需承受來自社會輿論的壓力,因為與事件不相關的人可能做出傷害被害人的評論,讓被害者備受煎熬。

陳瑩就說,在性騷擾事件發生後,旁觀者可能會以「女性衣著要端莊」等說法,有檢討被害者的意味,對於被害者並不公平。

除了異性之間的互動要更加注意,同性之間,或是對於同志者的言語、肢體動作,同樣要給予尊重。

同志諮詢熱線文宣部主任巫緒樑表示,目前社會對性別仍存在不友善狀況,例如,在部隊中會有出現一些歧視同志的黃色笑話,一般環境下還是會有人說出對同志歧視的稱呼。

巫緒樑說,大環境下對同志的現身仍有顧慮,女性受到性騷擾站出來,都要承受社會壓力,何況同志身分,如果受到性騷擾或歧視,要站出來要求道歉,需要更大的勇氣。

因此,同志團體期盼性騷擾防治法的上路,能透過學校或社會教育,建立一個對性別、性少數更尊重的環境。而事實上,過去常以「男人婆」、「娘娘腔」惡意訕笑他人的民眾,也應該隨著性騷擾防治法的上路,改正態度。

社會越來越重視性別平等囉!以後可不要在認為說,自己很OK別人就OK唷,不然別人可是可以告你的,這樣才像性別平等,不管是男女老少、同性、異姓,至少都必須給對方基本的尊重,不要再隨便開些小玉西瓜的玩笑,多尊重別人,這才是愛台灣阿。(痛毆!捨麼愛台灣,亂接,討打啦!)本來就是了阿,學會尊重不然到國外去可是會丟台灣人的臉耶,記住要尊重對方阿。

資料來源:人際互動拿捏,把握異性同性間相互尊重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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