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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一早六點多去買早餐,六點多起床已經是上天給我的恩惠了,雖然是睡眼惺忪的騎車出門,可是神智還算清楚,沒有任何什麼狀況發生(有狀況發生,我應該也沒辦法在這寫廢話了),先是去買了三明治(純素的,可是超好吃,從高職吃到現在,太美味啦!),後來又去姑婆的攤位買愛玉冰(純手工,你吃過沒你?吃過沒?)。

在買玩愛玉冰之前,一切都是很正常的(只是想睡覺),後來又去買鍋燒意麵還有當歸麵線,等了不少時時間,不過我想老闆娘應該也沒睡飽吧?!明明我是拿兩百塊給她(該不會是我記錯吧,那我就虧大了),結果一手收下兩百元,另一隻手卻拿出八百八十元給我,這時候可真是天人交戰啊!!!

明明應該找我八十元而已,居然拿出八百八給我,依照我幾個月前的心態肯定是先拿在說,因為是你自己找錯錢的,我可沒逼你唷!只是現在的我不知道是那根筋不對,還是瞬間良心發現,八百八十元停留在我手上不到三秒鐘的時間,我又乖乖的老闆娘說你找錯錢了,我只拿兩百元給你,只要找我八十元就好。

當然八百元是如數奉還,而八十元則我自己先拿了(畢竟我可是有為青年耶,哈!哈!哈!),只是拿到錢的一瞬間還真的很想ㄟ下來(八百元耶!八百元耶!),猶豫了大概一秒鐘吧!還催眠自己說拿了也不會有人發現的,只是最後邪不能勝正,我親眼看著八百元飛了煮熟的鴨子飛了,但畢竟不是我的錢,哈!

而且更扯的是,老闆娘完全不曉得,還是我跟她說:我付兩百不是付一千,你找錯錢了!老闆娘才熊熊回過神來,把八百元收去,雖然失去橫財,但心安理得最重要啦,而且以後老闆娘可能會看到我買早餐的話還會特地加菜唷(這是幻覺,嚇不倒我的),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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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