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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不知道是不是太過於民主還是太過自由,很多人都把言論自由掛在嘴邊,批判對方說是言論自由那還說得過去,惡意中傷說是言論自由甚至抹黑沒證據就亂說話也說是言論自由,好像只要披著言論自由的說詞,就能所向無敵,要是被人控告就說社會不公之類的屁話,民主伴隨著是法治,你有言論的自由,但也有言論的規範,並不是說惡意中傷、抹黑、譭謗只要一句:這是我的言論自由。你就能打發掉(孩子事情不是你想像的如此簡單)。

就算你可以言論自由,對方同樣可以選擇任何方法來應對(是任何方式唷!你沒聽過禍從口出嗎?!),像是在網路上,你到別人的網站或部落格留言,版主有權利要看或砍你的留言,因為這是版主的網站,不然你就不要來留言(又沒人強迫你),開網站、開部落格的人最大,請一定要釐清這事實,因為主人最大,總不可能你家有人來撒野,你還要請對方做客吧?!相同的道理,你的網站或部落格有人來亂、來叫囂,把他/她的留言砍掉也是理所當然。

很多人以為別人開網站、開部落格就該理所當然的讓大家留言,無論好壞版主都要乖乖的接受,可是就像現實的居家,有人來很歡迎,但來搗亂、來撒野的,我們也不會對他/她客氣,因為這是我們的家(網站、部落格),只是現在很多人都把言論自由當作天下無敵,到處去惡意中傷甚至抹黑,還能理直氣壯的這是我的言論自由,根本就是濫用言論上的自由權。

何謂言論自由呢?嚴格來說不該惡意中傷、人身攻擊、抹黑、譭謗、沒證據亂說話等等之外的言論,要是每個人都以為不管說什麼都不要緊,只要言論自由就是天下無敵,這種社會價值觀遲早會讓台灣整個崩壞,而網路上目前就是這種現象,以為匿名大家都不知道你是誰,就能隨意發表惡意中傷的言論,難道沒聽過人在做天在看的道理嗎?言論自由一定是在法治的規範下而產生,因為有法治,社會才會運轉正常。

有言論自由也該有法治規範,甚至網站、部落格上言論自由也要看版主爽不爽,爽就留著,不爽就砍你留言;你惡意批評、中傷,開網站或部落格的版主好運的話只會砍你留言,要是嚴重點,說不定你的留言剛好當作證據讓你吃上官司,耿不要以為匿名別人就查不到你,匿名其實可以用查ip的方式找到你從何處上網留言,只是看版主要不要而已,不要因為你所謂的言論自由讓你吃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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