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微的甜蜜是種幸福,輕微的浪漫更是種幸福。自己的要求過高,將幸福定義在如同偶像劇般的劇情上,不只是讓自己無法感受到生活上的滿足,甚至更將彼此的努力看的一文不值,但偶像劇畢竟是偶像劇,它沒有現實上的考量,也不會有我們平常人會有的包袱,可是我們呢?畢竟是活在現實層面上的,幸福不容易,但也很簡單,問題是你把幸福設定在什麼樣的層次上。
有人認為約個會就是幸福,有人認為吃頓飯逛個街就是幸福,也有人認為牽著手走過風風雨雨就是幸福,但也有人覺得幸福就是要如同偶像劇的奢華、浪漫甚至是公主與王子一起過著幸福美滿的生活,當我們自動的把幸福的標準提高再提高時,其實也逐漸的離幸福越來越遠。
當對方某些貼心的小舉動或行為已經無法再讓我們感受到幸福的風,並非是對方對我們不再珍惜、包容,而是我們因為對方給於的幸福把對幸福的胃口給養大了,以前可能送送花跟玩偶就感到甜蜜,但現在變成送項鍊、戒指,甚至到以後可能變成送房子或其他貴重的東西,只是我們也可能無法再感受到對方要給於的某些更貴重的東西。
並非不愛,並非對感情失去原有的珍惜跟在乎,而是對於幸福,我們無法再回過頭重新去享受輕微的幸福,以前對我們很珍惜在乎,我們隨時都可以去感受到對方要給於的幸福;但現在比以前更在乎十倍甚至一百倍,卻可能再也感受不到對方要給於的幸福,只因為我們不再知足。
以前好,現在要更好,以後還要更好更好,可是給於彼此的幸福,不該用比較法來做比較的,幸福是用累積的,今天一點輕微的、明天一點輕微的,持續的累積,才能持續讓彼此感受到甜蜜,並非不愛,只是付出的部份的輕微的愛是不是我們都從來沒去累積過,而是白白的消耗,幸福藏在輕微的部份裡面,放下過高的眼光,到處都是。
- Jul 19 Sun 2009 01:39
愛情:輕微幸福
close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