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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男友/前女友永遠不能當成朋友,除非你沒打算跟你現在的另一半到老。感情是自私的,你的前男友或女友就等於第三者,無論你解釋什麼,只要有往來就會產生讓人眼睛不舒服的小沙子,或許你會想難道連朋友都做不成,我想大概吧!用相同角度來想,當你和前女友繼續有著所謂的朋友關係,那就表示你也得要接受對方可以和前男友繼續保持朋友的關係。可是我們可以接受嗎?

一個曾經在你心裡深處占有一席之地的人,另一半能忍受當下你跟他/她繼續有往來,愛情就是全心全意的付出給一個人(沒有人可以忍受你的心有別人的影子,就連有味道都不行),或許你跟他/她真的就只是單純的朋友關係,可是呢,那又如何;事實就是你們曾經有過一段感情、事實就是你到現在還跟他/她有某種程度的關係、事實就是他/她是你們之間的那顆沙子,無論多小都還是存在的。

我們都會認為既然都分手了,那當朋友還可以吧?可是所謂的朋友是何種程度的朋友,是點頭之交還是知己呢?還是彼此有需要就可以互相依偎的朋友呢?朋友的定義太多,往往我們都會在這中間找藉口,說就朋友而已阿,然後呢?這是事實嗎?就算事實好了,你要如何證明,如果證明不出來,何嘗不會讓男/女友造成誤會甚至傷害;當然如果不只是所謂的朋友,那也無須多解釋什麼,畢竟你造成的傷害早已解釋了所有!

愛情是一顆心只屬於一個人,這是完完全全且專一的屬於,如果願意跟當下的他/她繼續牽手,務必放下對於前男/女友的想像,因為曾經在你心中占有一席之地的人對於你現在的他/她永遠都是情敵;愛情不該有讓彼此互相猜忌的可能,更何況是前男/女友;當然若要跟當下的他/她分開,很簡單,就說你還是比較愛前男友/女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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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