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台中不經意的情況下買的,原本是沒考慮過要買鞋子,可是在大特價而摸起來質感還算不差,重點是超級輕的,本人我最怕就是鞋子重,鞋子不就是要輕飄飄的,如果重量過重反而我覺得不舒服;原則上買這雙鞋子就是要來去運動的啦,這類是比較適合休閒風,如果出入比較嚴肅的場所就不適合啦。


很輕是真的,顏色也有點亮,最近不知道怎搞的,反而喜歡些顏色偏亮的,鞋子也是、衣服也是,看來就是不服老阿,這款鞋子顏色沒說大亮到不舒服,算剛好,所以當下就跟小如一人一雙買了它。


這雙鞋子真的是我跟小如有史以來的第一雙情侶鞋,真的有點捨不得穿阿,紀念性遠大於實用性。


去台北穿了它,真的超輕,不過本人腳丫子真的過大,最後還是得把鞋墊給取下來,穿起來才比較舒服些,不過因為重量輕真的很適合上山下海的。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小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