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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網路新聞上看到有兩位女學生坐在博愛座上,不禮讓孕婦的報導;禮讓這回事是沒有任何法律可管的,也沒有任何規範,有人覺得大家都是付相同的費用,憑什麼得禮讓給孕婦呢?或者說憑什麼就得禮讓給身心障礙以及行動不便的老人等等的,看似有道理,可是真的有道理嗎?人不是任何事情都必須由法律規定的吧!人之所以為人,主要還是在心靈這方面的,當自己看到需要幫助的人伸出手幫助、看見受苦的人產生惻隱之心,這就是人跟動物的差異阿!

想看看當自己需要幫助的時候,旁人對你冷眼相觀甚至一點同理心都沒有的時候,問問自己會做何感想?我們因為健康所以更要去幫助那些需要幫助的人,無論是孕婦、老人、身心障礙甚至只要是需要幫助的人都是如此,擁有健康又青春的身體還有健全心靈的我們,難道就無法去關心這些更需要被關心的人嗎?難道我們只能在法律的規範下才會去做嗎?沒有同理心的人問問自己,你跟動物有何差別呢?

或許你會有種心態,反正自己不會變成那樣,也不用別人的同情,但這卻是最不應該的想法;世事難預料,我們的未來可能也要他人的同情還有幫助,也有可能你的家人或是親朋好友是需要這些大愛的;搭車時禮讓孕婦、老人或是身心障礙的人,簡單的一個行為,或許你會腳痠、或許你會打瞌睡吧,但是他們比你更需要這麼一點點的大愛。

當然你花費跟他們是相同的甚至還比較貴,只是你是個健全的人,你憑什麼還跟這些人比較呢?當你跟這些需要幫助的人有相同處境的時候,你要比較的話再來比吧!同樣的,你要比較、要爭取這小小的享受,沒有法律可以說你做錯了,可是人的心靈不是如此的吧?對於需要幫助的人產生憐憫,出手去幫助,這就是當人的價值。

回過頭來說,其實不是沒禮讓孕婦就犯下滔天大罪,只是人的心靈一定要有憐憫之心,畢竟我們是人不是動物,而且每個人都是需要被幫助;或許你感受不到,可是無時無刻我們都在接受他人給的禮物;當自己擁有健全的身體及心靈的時候,就要好好珍惜,更要用健全的自我去幫助更多的人,而非將如此美好的自己用在計較上。

我相信每個人都是有惻隱之心的,這兩個學生也是,讓坐不讓坐沒有什麼大錯,可是我們都可以做得更美好的,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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