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計七點左右要去屏東,這好像昨天就說過了吧,但為了世界和平、為了國家社會的安祥和諧,我決定無論如何明天爬也要爬回軍中去把役期畫下完美的句點(雙手一攤,沒辦法,我就是這麼有為熱血阿)。雖然不知道是那個前人說中華民國的男生義務就是得當兵,但畢竟我是敬老尊賢的有為熱血青年,這種小事就不跟他計較了。

心裡一直有個疑問,到底為什麼有人可以忍受天天被精神虐待、關在部隊的禁棝然後只為了賺錢把自己的人生花費在裡面?我如果變成志願役的話,不出三天,沒發瘋的話,我隨便你(不能太刺激的),可是就是有人可以甘之如飴,唉,人真是個無法理解的動物阿(摸著下巴遠望中)。

不過當兵很少人有跟我同樣悲慘的遭遇吧(有多悲慘呢,比要吃鹹穌雞但是最後卻買了滷味還要更悲慘一點),我當兵可以分成前後期,嗯,以後再說吧(助跑,,,,,飛踢!)。其實當兵只能說真的是不願意,從上到下從左到右從隔壁兩條街的賣麵的老王到前方三條街外被汽車撞飛的小明大家都異口同聲的說:當兵真的是不願意阿。

可是(手撥弄鏡框的說),既然中華民國憲法、台灣的法律就規定一定得當兵,鼻子摸摸還是別亂搞自己的人生,安分的去當個兵,現在兵役一年,不管是苦瓜加黃蓮濃縮起來的苦,還是一輩子都不能再喝到波霸奶茶的難受,堅持下去就對了,因為就是XXX(自動消音)才一年而已,要乖!

為了宇宙的真理、為了地球的生態平衡、為了台灣社會的治安、為了小如的為萊幸福著想、為了將將的三餐溫飽,明天就算飛機不飛、船也不開、山崩地裂,我自己做獨木舟,用背包當划槳划也要划去澎湖回軍營收假,不過重點是等等還可以在車上聽音樂(這不就是有為青年才會做的事嗎?哈,大笑),晚上還可以跟小如哈拉(嗯!),也算是下地獄前的最後美好時光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小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