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又看到一些偶像歌手的八卦新聞,雖然藝人都是公眾人物,可是我們應該知道的是,他們是演員、是歌手、是主持人而非聖人、而非賢人,他們跟我們是同樣的平民百姓,都會有錯誤、不正當的行為,只因為他們的專長、工作讓他們不得不出現在螢光幕上,可是呢?我們一句他們是公眾人物,就要他們不能犯錯、不能出槌,這種要求難道不過份嗎?

他們是公眾人物,但他們的專長是唱歌是演戲是主持等等的,若我們把焦點放錯,以為他們在這些專長之外,人格必須完美、個性要好、習慣要完美,這不但造成他們本身的壓力,而會讓這些專長變成只是附屬品而已,在他們的專長之外,有任何的缺點都是他們的事情,而非我們可以去批判的,畢竟我們往往都比他們更會犯錯。

有些錯誤的確是不該有的,但我們拿什麼資格去批判他們?他們沒有殺人放火、沒有作姦犯科、沒有違法(要是違法,也有法律會制裁,我們的口舌之快又有什麼意義),只因為我們不能接受這些錯誤,就道貌岸然的去謾罵、批判甚至人身攻擊,但是換個角度來想,他們只是做了平凡人會做的錯事而已。

他的專長是演戲、唱歌或主持,我們就該只重視他的專長方面就好,而非不瞭解事實,看了幾篇新聞或資料就自己為是他的誰,而去批判他,人都會犯錯,他們做的錯誤,只因為他們被所謂的公眾人物這名稱所放大而已,實際上他們會犯的錯,我們都會犯,甚至更嚴重的都有,什麼公眾人物就得有比較高標準的理論,根本就是不平等的待遇。

被新聞播報出來之後,大家不都變成公眾人物了嗎?新聞照三餐撥放,誰不是公眾人物?!可是對於藝人卻是不公平的,他們用他們的專長在工作,又不是在做聖人,憑什麼做錯事情,我們就得用聖人的標準去對待他們呢?並非我在幫這些藝人說些什麼,而是為什麼都是人會犯的錯,藝人就該受到更嚴重的懲罰或責任?!

憑什麼要求藝人不能犯錯,不能有正常人會犯的錯?為什麼他們因為專長而出現在螢光幕前,卻變成我們把他們當成聖人,又要求他們得是聖人呢???!


純屬個人想法,有任何想法歡迎互相討論,但不要做人身攻擊(我會採取積極手段的唷)。

PS:我並非說他們沒有錯誤(怕有人會誤會,先說明),而是該用平等的心去對待整件事情的發展,而非一句公眾人物,就要他們不能有犯錯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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