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始吳淡如全盤否認有關於抄襲的事情(看那天的報紙跟新聞就可以發現這事實)還跟抄襲事件男主角資深新聞人蔡祐吉嗆聲說:這是我第一次聽到有抄襲這兩個字,加在我的頭上,我覺得如果你為人厚道的話,你將來才有生路,那這一向是我做人的原則,就不要靠別人炒新聞,雖然我們都是媒體人。」相關新聞在此,甚至還狂批評對方炒新聞、打廣告。

我無法理解的是吳淡如在不知情之下引用文章(這就是抄襲,難道你好友謝震武沒跟你說嗎?),你就當初直接誠實點說文章是你在不知情狀況下引用,出來跟大眾認錯並且道歉,我不相信蔡祐吉先生還會硬要告你或是大家會一再的追究,結果沒公開道歉就算了,最讓人嚥不下這口氣的是吳淡如否認再否認有抄襲文章的心態,還有那副我是名作家還需要抄襲你文章的嘴臉更是讓人不敢恭維。

或許你是擔心你的書會因為承認抄襲而買氣受影響,但如今因為對方要提告,你趕緊跟對方私下和解,除了直接證實你是抄襲蔡祐吉部落格的文章之外,還有要背負著死到臨頭才認錯的罪名,這樣並不值得吧?身為名作家以身作則也是必須的,尤其你也算公眾人物就更不該有這樣行為產生,如果你當初直接公開道歉甚至大眾還會更讚賞你勇敢認錯的心態。

沒想到當初剛開始爆發抄襲事件的時候你非但沒承認你在不知情情況下引用文章(抄襲),卻反而說蔡祐吉炒新聞,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又不是蔡祐吉出書要衝新聞版面,幹嗎炒新聞,後來一再的否認抄襲,到現在時間過將近三個月,蔡祐吉決定上法院,你才立刻要跟蔡祐吉私下和解,說實在點,你真的認為你沒有抄襲何必要私下和解呢?說實在點,上法院前的私下和解直接證明你有抄襲。

或許有點落井下石的味道,但我要說的重點在於錯就要認錯,而不是以為自己是名作家就可以為所欲為,更不該有我是名作家,某某某你的文章或創作讓我抄襲是你的榮幸,這種惡劣心態;抄襲事件一開始如果你選擇認錯,大眾也會繼續支持你,因為你勇於認錯,但過了將近三個月的時間才因為對方要提告而私下和解,不但是承認抄襲更沒有認錯的勇氣甚至貪生怕死

我看這件事情應該可以給吳淡如一次教訓,要知道任何人都有智慧財產權,並非你在網路上看到自己喜歡的文章就可以擅自使用甚至用在書的內容上,更不要以為名作家就可以打壓對方,名作家的名氣是因為民眾欣賞你的文章跟風格,但你的心態不改變,只會讓民眾厭惡你,說了這麼多重點還是期待吳淡如可以改變心態更要繼續出好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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