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寫:
這件事要從昨天準備去屏東上課,在市區等客運的時候說起,下午三點多到市區寄完車(不然晚上可是沒有交通工具!)、買完客運的車票,去7-11買午餐兼下午茶,到休息區坐著休息等三點四十七分往屏東的車,吃著用i-cash(好多東西都有優惠!)買的東西,喝著咖啡。

正享用著我的美食跟咖啡時,從遠方就看到一個衣衫不整的毆吉桑(六十五歲左右),那時候給我第一個感覺,該不會又是乞討或要錢的人吧?但是我看他的眼睛是很有精神會發亮的那種,所以我也不以為意。

說實在我很討厭身心健全而乞討的人,因為不做事,只會厚著臉皮跟大家要錢,如果不給還會死攙爛打,有些更會說什麼沒同情心等等的話,在屏東跟台南的市區都一直有遇到過,以前還會捐獻ㄧ些小錢,但後來發現他們一樣只會伸手要錢,一直一直的在市區出現,後來索性不捐了。

我承認我很討厭身心健全而乞討的人,但我對於賣東西的人很尊敬,他/她們至少想辦法自立更生,賣口香糖、麵包、糖果、玩具、花束等,常常會比便利商店的貴,,造成我荷包變瘦,但還是照買不誤,因為他們有努力工作、生活,讓我很尊敬他/她們。

言歸正傳,歐吉桑在我身邊坐下之後,我已經感覺到他在看我(這是我在市區搭車五年學到的感覺,什麼人就是會散發出什麼氣息!),心裡想著反正再過十多分鐘就要去屏東,趕快把東西吃完先。

沒想到他突然問說我要去哪裡,接著又開始說他來台南三個月找不到工作,已經三天沒吃飯,現在要回家鄉去,但是車錢不夠等等的話,聽到後來我也無心享用我的午餐兼下午茶,差點被噎到,以光速吃完(第一次吃飯糰配咖啡,好難吃!),問他需要多少錢?拿給他之後就無心坐在他旁邊!

我不想知道他到底有沒有工作或是幾天沒吃飯,要比可憐的大家都會比(我還負債六十萬勒!),而是你要努力去工作,有些歐巴桑比男生還瘦弱、年紀更大,但她們自己會帶著小小攤位來賣東西,之前有位歐巴桑都會出來賣口香糖,跟她買過好幾次,她們甚至在車陣中賣蘭花,是因為她們真的再努力工作跟生活,而不是伸手要錢。

最近發現通常伸手要錢的大部分是歐吉桑,預估有百分之八十,而在賣東西的通常是歐巴桑,很奇怪的社會現象,覺得不一定要找什麼月入幾萬的工作,至少你要自立更生(很多賣口香糖的歐巴桑都是如此!),不管什麼工作只要正當就去做,一定比伸手要錢來的有尊嚴。

這是我的看法,應該有人會說要就捐,不要就不捐而已!幹嗎!廢話那麼多,我想表達的是,每個人都有惻隱之心,但不該讓別人利用我們的惻隱之心而貪圖便宜,我們的善心、好意是要給真正需要的人,而不是貢獻給不想辦法努力生活只會伸手要錢身心健全的人!

可是到頭來我還是捐給他,不知道該說什麼!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小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