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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15日,陝西省安康市漢陰縣平梁鎮,位於海拔2000多米的深山山頂的一處道觀---鐵瓦殿---裏發生一起震驚全國的罕見殺人案,共有9男1女在一夜間被殺,其中年紀最大的62歲,最小的12歲。

案發後,公安部於7月26日發出A級通緝令,懸賞5萬元全國通緝嫌犯邱興華。安康市警方也當即調集數百名警力,展開大規模搜捕行動。8月19日晚,當邱興華乘黑返家時,被在此守候的警察當場抓穫。

這樣一個令人不寒而慄的“殺人狂魔”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本報記者奔赴安康,不僅在第一時間內趕到抓穫現場,並且隨後在警方的協助下在看守所內對邱興華進行了面對面的專訪。再輔以對警方、邱興華家人和鄰居等人的大量深入采訪,試圖勾勒出這樣一個47歲的農民,是如何被心中的邪惡“劫持”而成為一個“惡魔”。

8月19日晚,在安康數百名警察連續圍捕近一個月之後,殺人嫌犯邱興華一身疲憊地潛回佛坪縣大河壩鄉五四村的家時,被在此足足蹲點了22天的4名警察當場擒穫。

至此,這場牽動了無數人心的血腥大案終於落下帷幕。然而,包括警察在內,所有人都想揭開這樣一個謎:這樣一個年近50歲的普通農民,究竟是為了什麼而犯下如此令人恐怖的罪行?

邱興華的回答同樣超出人們的意料。在看守所裏,邱對警方說,他在一夜間殘忍地連殺10人的理由,竟是因為鐵瓦殿道觀住持熊萬成“摸了他媳婦一下”。

他開始說,殺人是因為看不慣道士們的“作風”,便學水滸裏的好漢,“路見不平一聲吼”。熊萬成作為“一廟主管”,應該對此負責。

後來他又說,真正原因是熊萬成“侮辱”了他的妻子。他承認自己沒拿到證據,但他堅定地認為這是事實。所以把他殺了--

他自己就是死一萬次,也要將熊殺了。他同樣憎恨他“不要臉”的妻子,說打算回家把她也殺掉。但後來他又說,“沒必要”殺妻子,因為畢竟是他兒子的母親。

他還想殺他的“舅老倌”(妻兄或妻弟),他們把他“欺負得太狠了”。他說他應該先回老家把他們殺掉,再投河自盡或死在爸爸墳上。但後來又說,他想跑,去找“婊子”,玩一個,殺一個。在記者面前說這番話時,他咬著牙齒,倣佛對這些人有著對熊萬成一樣的仇恨。

他堅稱不後悔,隻是認為對不起兒子,因為兒子是他親生的。難道女兒不是親生的?他說不想回答這個問題。這個震驚全社會的特大兇殺案主角,自從被抓穫後,一直以一種近乎荒誕的邏輯解釋他的殺人動機。在他看來,這些不可思議的解釋是那麼的天經地義。

(7月16日,據最早到達鐵瓦殿現場的警察介紹,10名受害人的致命傷大都在頭部,系斧頭類利器所傷,慘不忍睹。案發後,警方迅速鎖定了重大嫌疑人邱興華。邱興華迷信問卦,上山祭祖時多次與鐵瓦殿管理人員發生衝突結怨。案發前,他曾揚言要報復,此情穫警方和邱妻的證實。)

邱興華的哥哥邱興富最近一次見邱興華,是今年3月份。邱興華是來借錢的,但邱興富最終只能拿出五十元錢,邱興華顯然生了氣,“一瓶啤酒沒喝完就走了。”

儘管為一母同胞,邱興富與邱興華卻性格迥異。前者被村民們形容為“老實厚道”,後者則是“華而不實”。

他們的家鄉是陝西省石泉縣後柳鎮一心村何家梁。這是一處僅有8戶人家的小村落。當年土改時,邱興富的父親從外地來此落戶,分到一間房。何家梁8戶人家中有5戶姓何,邱家是單門獨戶。邱興富9歲時父親去世,母親則自他記事起便有精神病--她經常會無緣無故的發脾氣,自說自話地說上兩三個小時,幾乎天天如此。

“脾氣大,不能惹”,是邱興富對弟弟性格的基本概括。他第一次見識弟弟的“厲害”,大概是在邱興華二十歲時的某天。當時已是上午十點多,邱興華還躺著睡覺。邱興富心裏有氣,就打了他一下。“沒想到他惱火得很,抓起一把钁頭就要打我。”

不過邱興富承認,大部分情況下,特別是在外人面前,邱興華很少發脾氣,受到欺負時,儘管心裏惱火,卻一般不會外露。只有一次例外,那次,一位本村女子去他家,結果其哥找上門來,動手打邱興華,開始邱興華沒有反抗,但當被打狠時,他爆發了。“我使勁摟住他的腰,怕鬧出人命。”邱興富說。

邱興華愛看小說,常把自己與曾受“胯下之辱”的韓信作比。他常說的一句話是:不怕36歲死(韓信卒年),就怕死後無名。(在接受采訪時,邱又重複了這句話)

由於被認為“不務正業”,當地每每發生案件,邱興華總是容易成為懷疑對象。在邱興富記憶中,邱興華曾經坐過“4次牢”(應為拘留)。最早一次是在上世紀80年代初,當時村裏的廣播線因為事故掉下,被邱興華撿回了家,結果被派出所拘留15天。

此外,他還曾因為“走私黃金”、“拐賣婦女”、“偷鐵路設施”等罪名三次被抓。但後來大多被證實並非他所為。所以,在漢陰縣看守所,當被問及有無前科時,邱興華隻提到因撿廣播線被拘一事。

在邱興華眼裏,這是他47年的漫長人生中,所犯下的惟一一樁案件。當然,本次連殺10人案除外。
  
曲折婚姻:
(8月2日下午,藏身深山密林的邱興華,被當地一名上山打豬草的村民發現。安康警方當即調集200餘名警力展開圍山搜捕。發現疑犯數處藏身地點和一些遺棄的隨身物品。)

雖然貧窮且“不務正業”,但邱興華的婚姻卻充滿了曲折,並因其“靠法律武器”取勝而鬧出了頗大聲響。

在僻靜的何家梁,自稱談過11次戀愛的邱興華,偏偏看上了何家的姑娘何冉鳳。這樁婚事理所當然的受到何家抵制。於是,兩個年輕人選擇了逃婚。何冉鳳的父母只有兩個女兒,沒有兒子。在他們的懇求下,何家派出包括何冉高、何冉富在內的四人,最終將二人找到,“押回”何家梁。

回憶當年的情景,何冉富至今仍津津樂道。“我們把他先弄到派出所呆了一晚,一通好揍。”巧合的是,當時的派出所所長儘管不屬何家,卻恰好也姓何。

何冉鳳則被鎖在了何家。挨打後的邱興華並沒罷休,他找人寫好“狀紙”,乘人不注意從何家窗戶裏塞進去,讓何冉鳳按上手印後,將未來的岳父告到法院。

最後,鄉法庭與司法所介入,何家因“幹涉婚姻自由”受到批評。何冉鳳被鎖9天後被放出來,最終與邱興華結婚。

何冉鳳至今仍想不明白,當初為何就看上了邱興華。她慢慢回憶說,當時的邱興華頭腦靈活,能說會道,曾吸引不少同村女子主動去其家裏。

此事過後,有一位好事的村民將其概括為:四個姓何的沒搞贏一個姓邱的。在漢陰縣看守所,當本報記者對邱興華提及當年此事時,他的眼睛一下亮了起來,滔滔不絕地說個沒完,倣佛是平生莫大的成就。

不過從此後,儘管同住一個院子,兩家互不再踏門檻。何家一直當沒有何冉鳳這個女娃。

有一次,邱興華不知何故得罪了何家,結果何家幾個上門問罪,見邱興華“不老實”,何冉高順手將手邊一隻雞抓過來,一刀將腦袋砍下--言下之意是,如果邱興華還不識趣,下場便如同這隻雞。之後,何冉高又讓嚇呆了的何冉鳳將雞燒好,給何家幾個人吃。

這對邱興華而言無異於一場奇恥大辱,但他選擇了忍耐。然而,在鐵瓦殿犯案後,邱興華也曾殺過一隻雞,並蘸著雞血在紙盒上寫下:“古先帝不淫亂違者殺聖不許將奸夫淫婆以……”

邱興華立志要生一個兒子。在生了兩個女兒之後,他終於有了一個兒子,為此被罰款5000元。邱家沒有錢,只能打欠條。一直到其1998年搬家,這筆罰款也沒有交。

兒子是邱興華一生的希望,也是他被抓後最大的牽掛。“我希望他能好好讀書,將來能夠成器。”
  
六次搬家:
(據漢陰縣公安局李副局長講,搜捕行動工作剛開始時,由於後勤保障工作跟不上,200餘名搜捕隊員上山時只能帶一瓶水,一個饅頭,一包榨菜,最艱苦的是沒有水喝。專案組發動群眾參與到追捕中來,打響了安康市前所未有的追捕戰)

計劃生育罰款,以及無法相容的何家,最終促使邱興華決定搬家。1998年臘月二十六,邱興華離開了生活了39年的何家梁,從此過上背井離鄉的生活。

從離開何家梁至今,邱興華搬了六次家。原因各種各樣,但結果卻都一致:越搬越窮。何冉鳳承認,離開何家梁之後,孩子上學的學費幾乎從未按時交齊過。

邱興華自己則說,頻頻搬家的原因,是因為所處的鄰居不好。記者采訪中發現,他的幾個住處的鄰居,都沒有真正接納邱家這個“外來戶”。上次搬家時,上一個房東找上門來,討他欠下的60元房租。他讓邱興華保證某天之內還,並故意將聲音提高。一向愛面子的邱非常惱火。但還是從別處借了錢,趕在限期之前還上了。

離開何家梁的邱興華從事過至少十個行業。其中惟一一個有著較穩定收入的是捕魚。據何冉鳳介紹,他一天能捕40斤魚,兩天即可賺到100元錢。但是,由於需要交房租、買糧食,給三個孩子交學費和借讀費,所以,仍無法保證這個家庭過上寬裕的生活。捕魚也好景不長,2002年,漢江發了一場大水,沒法下網了,只能另找出路。之後,他陸續從事過建築、養蠶、修補等數個行業,但均沒有很好的收益。

邱興華的窘迫令其哥邱興富印象深刻。去年臘月三十,邱興富提著150多元的東西去看望弟弟。結果發現到了晚上11點,弟媳婦還不做飯。最後還是他自己提出來說:“我帶來的東西,你們做熟不就行了”,何冉鳳這才動手。

從去年下半年開始,何冉鳳就開始感覺到邱興華有些古怪。他心神不定,坐立不安。經常無緣無故地發火,抱怨何冉鳳瞧不起他。

而就在去年下半年,邱興華承包的一處土方工程,因為事故賠償了一名受傷工人4000塊錢,導致這一年幾乎沒有收入。邱興華的情緒由此跌入谷底。他晚上經常一個人悶頭抽煙,一坐就是一通宵。

邱興華的古怪也漸漸陞級,他開始有了奇怪的想法:兩個女兒不是他親生的,因為她們走路的姿勢與他不像。

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也會成為夫妻吵架的理由。通常是邱興華先動手,可當何冉鳳還手的時候,他往往又會逃。孩子們通常幫媽媽的忙,每次吵架,他們很少感覺父親有理。吵完或打完後,邱興華有時會反省,向家人道歉。然而他似乎無法控制自己,之後不久,同樣的事情又會發生。

“爸爸變了”,大女兒英英(化名)說。
  
初上鐵瓦殿:
(8月9日清晨,“7‧16”漢陰特大殺人案專案組200餘名公安幹警和武警,從犯罪嫌疑人的老家石泉縣後柳鎮一心村向深山密林展開了第二次大規模武裝搜捕行動。)

2006年6月18日之前,鐵瓦殿與邱興華沒有任何關係。這個建在海拔2000多米山頂上的道觀,從山下走上去至少要4個小時,曾讓辦案的公安人員和前來采訪的記者吃盡苦頭。

邱興華為何去鐵瓦殿?在與記者三次接觸之後,何冉鳳終於道出,丈夫邱興華拉她上鐵瓦殿的真正原因,是懷疑兩個女兒不是他親生。

今年4月24日,外出打工兩個月的邱興華突然回到家,說找到一個高速路“挖坑”的好活,一個人幹不了,讓何冉鳳跟他去幹。何冉鳳不想去。因為家中三個孩子還要她做飯。可是她知道,自己拗不過丈夫。

後來何冉鳳才知道,邱興華拉她外出的真正原因,是對家中的她不放心---何冉鳳發現,最近一年來,一度很自信的邱興華越來越喜歡“吃醋”。

活沒幹完,邱興華便提出,要去鐵瓦殿給孩子求籤。他有兩個目的,一是看看兒子的運---三個孩子當中,只有兒子是他的命根子;更重要的是,他想讓道士算算兩個女兒到底是不是自己所親生。

在此之前,邱興華曾對何冉鳳說,一旦掙到錢,就要去最好的醫院做親子鑒定。

6月18日上山之前,夫婦倆買了大約三十元的香火。但上山後發現,別人求籤都是給現金的。他們沒錢,就沒給。道士給他們看簽時並沒說什麼,可能明顯感到他的不悅。

鐵瓦殿的香火是近幾年才旺起來的。在出事前,有關部門曾打算對鐵瓦殿進行旅遊開發,準備給道士們制作幾件正式的道袍---據何冉鳳講,她後來見到道觀住持熊萬成時,發現對方穿的是西裝。

道士無法回答邱興華的第二個問題,只是建議這對夫妻和氣相處,莫爭吵。在山上待了三天後,邱氏夫婦下山了。

這一次,邱興華與他的“仇人”、鐵瓦殿的住持熊萬成並未謀面。
  
二上鐵瓦殿:
(經過連續8晝夜的搜捕,疑犯仍不見蹤跡,為此,8月11日上午,搜捕指揮中心毅然決定:活捉邱興華者獎勵10萬元,提供有效資訊幫助警方緝拿到疑犯者獎勵5萬元。)

在下山途中又發生了一件讓邱興華耿耿於懷的事:他在下車時,被車門碰傷了胸口。他告訴何冉鳳,覺得心口疼,要到石泉縣城去看病。

幾天後,何冉鳳接到邱興華的電話,說碰到一個算卦的白胡子老頭,老頭說,鐵瓦殿的兩塊石碑上刻著兩個姓邱的人,那是他的先人,他得上去,將兩塊石碑挪到屋檐底下,這樣運氣才會好起來。

但是,在漢陰縣看守所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邱興華卻對當初算卦一事並不承認,“那都是騙人的”,他含混地說。

6月25日,邱氏夫婦二上鐵瓦殿。果然在兩塊石碑上發現了兩個邱姓---這並不奇怪,因為兩塊石碑上各寫有數十個姓名。但他們卻將其歸為算卦老頭的靈驗,並果然將石碑從院中挪到了屋檐下。

這個舉動很是讓道士們反感,邱興華與他們發生了爭吵。據何冉鳳稱,當時的衝突並不嚴重,她和邱興華妥協了,將石碑又挪回了院中。但她承認,就像以前碰到的一些事情一樣,邱雖然屈服,但心裏並不情願,而是把這些都記在了心裏。

邱興華仍然念念不忘兩個女兒的事。他讓何冉鳳拉著鐵瓦殿供著的真武祖師的道袍發誓,女兒是他親生,否則心就壞掉,眼就瞎掉。

他們決定讓熊萬成住持再給兒子看一次簽。因為聽殿上人說,“熊師”看簽準得很。為得到這個機會,何冉鳳義務給殿裏人做飯,而邱興華也為殿裏做些劈柴之類的雜活。

6天後,熊萬成才上了鐵瓦殿,這也是其被殺之前,邱興華與他惟一一次會面。熊上山後,何冉鳳曾跟幾位香客一起,去看了慕名已久的“熊師”一眼。她因此而被邱興華訓斥。晚上,做飯的何冉鳳被熊萬成喊去吃飯,一起吃飯的還有殿上其他幾位工作人員。何冉鳳說,邱興華由於不見蹤影,所以沒被喊去吃。

據何冉鳳回憶,這天晚上,邱興華接連做了兩件怪事。

按道觀規矩,夫妻不能同住。因此在鐵瓦殿的七天裏,邱興華一直跟殿上幾位工作人員睡一起。而何冉鳳由於性別的原因,一人住邱興華隔壁一間。

晚上,邱氏夫婦跟另一個做飯的老婆婆在廚房烤火。邱興華突然提出,讓何冉鳳去喊一下“熊師”,提醒他明天給兒子看簽。何冉鳳拒絕了,因為熊已經休息,而且,自己去喊也不方便。何冉鳳稱,邱興華一共說了三次,最後一次,老婆婆有點不耐煩,說明天一早親自去幫他喊。

邱興華安靜了沒一會,又提出,房間裏住的木匠打呼嚕,吵得睡不著。他要睡何冉鳳的房間,並且讓老婆婆跟何冉鳳去住隔壁一間。

儘管不情願,但何冉鳳不想再吵,也就答應。

半夜,邱興華突然起身敲何冉鳳的房門,問,“外面是不是有什麼東西在叫?”何冉鳳清楚地聽到邱興華的這句話,但她不想理他,所以沒吭聲。老婆婆替她應道:沒啥東西。

事後回憶起來,何冉鳳不禁頗為後悔:如果自己當時應一聲,或許就沒有日後那起驚天血案。因為她猜測,邱興華其實並沒聽到什麼動靜,而是想探查一下她是否在裏面。她沒有應聲,他便可能據此認為,她當時沒在裏面,而是跑到了住持熊萬成的房間。

第二天一早,邱興華情緒大變,甚至一度不想再去看簽。在何冉鳳堅持下勉強看完簽,在下山路上,邱興華痛罵妻子“不要臉”,並用膝蓋頂她的胸口。

兩人下山後到了池河鎮一李姓表弟家,晚飯的時候,邱興華開始揚言要殺人。李何二人對其分別進行勸阻---他們萬沒想到,邱興華幾天後真的去殺了人。
  
回家之路:
(8月19日,邱興華到家時是晚上八點多鐘,他進門先拉滅了電燈,何冉鳳正在剁豬草,讓大女兒英英出去看看。此時,守在屋中的四名警察早已衝出將邱圍住,他們並不確認此人就是他們找得千辛萬苦的邱興華,直到英英出來,喊了聲“爸爸”,才迅速將其撲倒。之後,鄰居們聽到全家人的哭叫聲。)

邱何二人在李家分手,何回老家---她一直想念在家沒人做飯的孩子。而邱則稱要回工地把“挖坑”的錢要回來。自那之後,一直到8月19日落網,邱興華再沒回過位於佛坪縣大河壩鄉的家。

邱興華沒回工地,而是去了老家何家梁。從搬離之後整整八年時間,他沒有回過家鄉。

7月9日,滿臉胡子的邱興華出現在一心村。先去看了岳父岳母,然後到幾個鄰居家串門,還在父母的墳上把草除掉。在幾位鄰居家,他明顯表示出對對方“過好了”的羨慕。而鄰居也無一例外地看出他的落魄。一位鄰居勸他把胡子刮刮,結果讓他很不高興。

村民阮仕強發現了邱興華的怪異,因為他看到邱興華在臉盆裏放了兩塊石頭,“你放石頭做啥?”阮問,“不是石頭,是螃蟹。”邱興華說。

村民何冉高看到邱興華胸口被車門撞傷的傷痕,便問邱興華是不是有啥事。邱興華瞪大了眼睛問:“怎麼,你會算命?”---他顯然以為何冉高猜中了他的心事。何冉高搖頭否認。

在邱興華作案後打算繼續殺的幾個“仇人”當中,何冉高是其中之一。

另一個“仇人”是何冉富。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邱興華尚未被抓住。何冉富說,邱興華根本打不過他,當年他曾追了一里路把邱興華追上,一把把他推倒。

7月12日,邱興華去探望一個外村的朋友,對方一周前剛撿來一條花皮狗。邱對朋友說:這是你和它的緣分,得好好待它。又說:如果你不想養,就給我養吧。

他牽著那條狗回了老家,次日天還沒亮,邱興華便不辭而別,走時敞著門。

事後證實,邱興華離開後,即牽著那條花皮狗上了鐵瓦殿。邱興華作案後,曾牽著那條狗逃亡,但狗後來不想走了,他便把它放掉了。

7月15日凌晨兩點,他用斧頭和彎刀殘忍地殺死了熟睡中的10名道士和香客。那個應了邱興華一聲的老婆婆,也在那起慘案中喪生。他從道士身上取了700多元錢,但沒有動香客身上的手機和現金。

邱興華說,作案之後,他即向大河壩趕,想最後看一眼兒子。他知道警察在抓他,為此白天睡覺,晚上爬山,餓了吃野果和包谷。其間曾經迷路走錯方向。到家後,他仍然保持著較好的體力。他究竟是如何逃出數百名警察設有三道封鎖線的包圍圈的,仍令人費解。
  
“對不起鄧老師”:
(邱興華落網後,陝西省公安廳在第一時間向公安部作了匯報。並隨即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取消對邱興華的通緝令。“之所以這樣快就召開新聞發佈會,就是為了以正視聽,消除人民群眾心裏的恐慌情緒。”陝西省公安廳廳長王銳說。)

邱興華結交甚廣,曾認下多門幹親戚,並大都從他們那借過錢。不過,邱興華對本報記者稱,自己沒有一個真正的朋友。

他說自己只有一個好老師鄧國鳳。“我從小沒有母愛,感覺她就像我的母親。”他至今還記得,由於自己家窮,鄧老師曾買了本本和鉛筆送給他。

從二年級到四年級,鄧國鳳曾教過邱興華三年。在她印象中,小時的邱興華“老實,一點也不壞”,不過經常穿一雙草鞋。她也還記得,邱興華每當家裏能吃上米飯(當時條件艱苦,平常隻吃粗糧,米飯很難吃到)時,總不忘將她喊過去一起吃。“我一直想不通,他怎麼走上了這麼一條路。”鄧國鳳說。

大概五六年前,邱興華剛剛搬家時,曾經到鄧國鳳處借了300塊錢,用來給孩子交學費,這筆錢至今未還。但邱興華仍然清楚記得,並為此感到愧疚。何冉風對記者證實了此事,說邱興華曾多次對她講,等將來掙到錢,一定要買點東西去看鄧老師,把錢還上。

邱興華說,自己在逃亡途中,想起鄧老師的時候哭了。“我覺得對不起她。”

但如今的鄧國鳳已不記得自己對這個孩子有什麼特別優待。“我只不過將他跟其他孩子一樣看待而已。”

記者采訪時,鄧老師的丈夫正在看當天的一份報紙,那天有四個版登的是邱興華,上面除了他,還有何冉鳳及三個孩子的照片。

人格障礙和不良際遇的惡性循環

就邱興華案專訪犯罪心理學家李玫瑾教授

李玫瑾: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犯罪心理學教授,曾參與對張君、馬加爵、黃勇案的犯罪心理分析。

“他的個性存在明顯的問題”

記者:你認為“邱自幼喪父”,母親是間歇性精神病這種家庭出身,給他的犯罪會帶來怎樣的心理影響?

李玫瑾:邱興華沒有很好的早年經歷,這是個最初的心理背景。他自己也承認自己極度缺乏親情。一個人的早年最重要的不是有多少錢,而是家庭的氛圍,可以一無所有,但只要有個人在身邊哪怕安靜而溫暖地坐著,也能感覺到一種幸福。更重要的是一些做人的基本理念也需要在早年灌輸教育。

貧窮並不會必然導致犯罪。馬加爵的例子也能說明這一點。有很多人說是貧困導致他殺人。馬加爵自己後來在獄中說,不是貧困,他們班和他一樣窮的孩子有好多,也不是就業的壓力,而是自己人生觀的問題,對生命的體會。這些都來自早年的教育。

記者:邱興華殺人手段極其殘忍,但他殺完12歲的小男孩,想起了自己的孩子,流淚了,他本性中的東西似乎並不是完全壞透的,你能否分析他為什麼心理扭曲至此?

李玫瑾:他在行為過程中不分有無冤仇,包括12歲的小孩都殺掉的行為很惡劣。這說明殺人時他處於崩潰邊緣。他是怎麼一步步崩潰的?這個問題比較複雜,可能是他自身的人格障礙和不良的社會環境互動作用、惡性循環的結果。

首先他的個性存在明顯的問題,我們也應該看到生活上的壓力對他犯罪也有一定影響。但我們又不能這麼簡單地看。在那個地區和他經濟水平差不多的人並不少,為何別人沒有選擇去殺人呢?邱興華人挺聰明,但他是完全在生活的掙扎中長大的,這導致了他性格中的缺陷,小聰明,不擇手段,佔眼前便宜,從長遠來看,這種性格是吃虧的---借別人錢不還,別人就不會再借錢給他了。

性格問題導致他越來越失去個人的信譽,社會資源用盡,路越走越窄,但他不明白問題到底出在哪。生了3個孩子生活壓力更大,他外出打工想掙更多的錢,這意味著他的風險也高度增加,但他又不具備足夠的抗風險能力。

人生挫折的積累,讓他脾氣越來越暴躁。這種失敗會引起連鎖反應,例如老婆經常數落他說“別人都能大包小包的帶回去,我那麼長時間回不了娘家”,這一切都會使他的男人自尊受到進一步傷害。他不願面對自己的失敗,但又無法改變自己的現狀,他的壓力來自這種複雜的內外交困問題。他選擇逃避,搬家是他逃避的重要方式,逃避別人的討債,逃避自己的無能,最重要的是他找不著出路,因此而迷信,算卦先生的一句話成為他改變困境的一棵救命稻草。

“邱興華的犯罪屬於發洩型報復犯罪。以發洩為主,報復為輔”

記者:人們對邱興華的作案動機有很多猜疑,有情殺說,有和管理人員發生衝突說,你認為邱興華的作案動機究竟是什麼?

李玫瑾:我認為他與道觀的衝突只是他犯罪的導火索,這些為什麼能讓他有那麼強大的殺人衝動,而且一夜連殺十人?我認為其實是長期生活積累的仇恨、憤怒、挫折感、無奈,需要找個極端的方式發洩出來。所以邱興華的犯罪屬於發洩型報復犯罪。以發洩為主,報復為輔。

記者:邱興華被捕後最早告訴媒體,他回來是想殺他妻子,但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他又說,“妻子先不殺了。”你認為他的態度轉變背後有什麼心理背景?

李玫瑾:其實他現在的生活基本已是一無所有,妻子對他而言是很重要的。因為他愛他的孩子,所以不能讓他們失去自己的母親。另外,可能是他從小沒有得到母親的愛,對女性的感情有很強的依賴感。他對女兒應該也還好,他的大女兒一直認為父親不會做這樣的事情,這說明他在他女兒面前應該表現得不錯。

從各種跡象來看,邱興華做得最漂亮的一件事情是,年輕時力排各種阻力,將妻子娶進門。他當時很懂得合法維權,去告狀說他的妻子家人幹涉他們婚姻自由。在他的生活中有很多失敗之處,唯一能擁有的是他的妻子和孩子,但後來他發現妻子對他的抱怨越來越多,妻子越來越不受他控制,這使他壓力越來越大,猜疑心也越來越重,他懷疑他妻子和道長有染,不過是這種緊迫感的一種心理結果。其實不管這事情是否屬實,隻要他產生這種懷疑,甚至到了別人看一眼妻子他就懷疑的地步,說明他的心理壓力已經快到極限,他越來越不能掌控局面了。他殺人前曾去過母親的墳前,說明他對妻子已經非常不信任了,對女性的依賴重新回到母親那裏,但隻是一個墳而已。他的社會和家庭支援系統都崩潰了,他的整個心理世界也隨之崩潰。
  
“邱興華強烈的報復心和靳如超很相似,但也有所不同”

記者:有一種意見認為邱興華可能有精神病,你怎麼看?

李玫瑾:心理障礙與精神病還是有些區別的。如人格障礙中的偏執人格都有一點輕度的妄想,但是,人格障礙的人是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因為他們知道自己在做什麼,而精神病是指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邱興華屬於人格障礙(即輕性精神障礙)而不是重性精神病人。他認為鄰居都壞,隻要鄰居和他老婆說一句話,他都懷疑他老婆和別人有染,這種判斷確實有輕度的妄想表現。我們對刑事責任的判斷,最重要的是看他的犯罪行為實施是不是有因果關係,犯罪前後他自身有沒有明顯的自我保護行為,他知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是違法犯罪,是要受懲罰的,比如光天化日之下無理由的拿刀亂砍人,他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這樣做,經過司法鑒定可能是沒有責任能力的,但邱興華自述有為什麼殺人的邏輯,同時懂得選擇夜裏趁人熟睡時作案,作案後又躲進山中藏了這麼久,據說一路還換了幾雙鞋子躲避追蹤,可見他知道自己犯罪警察在抓他。

所以我認為他不是精神病人,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當然還要進行司法鑒定來確認,但可以肯定的是他有人格障礙和嚴重的心理問題,原因是他成長經歷中有很多的失敗點,造成了很多的心理癥結。他失敗的地方很多,所以他的障礙點也很多。

不自信是他心中比較深的一個癥結。他那種侃侃而談很多是掩飾和偽裝。

記者:邱興華的犯罪心理和製造石家莊爆炸案的靳如超有什麼異同?

李玫瑾:很多犯罪在內容上千奇百怪,但是從犯罪心理上能找到很多相似點。邱興華被抓捕後說他回來想殺他老婆和妻弟,想報復所有那些對不起他的人,強烈的報復心和靳如超很相似,靳有耳朵的缺陷,生理缺陷導致心理問題,猜疑心極重,反覆無常、乖戾,又極聰明,精通爆炸。他把同居的女友殺了後,透過爆炸來報復那些他覺得曾經對不起他的鄰居。

據邱興華的妻子說,案發前,她在山上曾看了比邱更年輕的道長一眼,邱的反應就很大,懷疑妻子和道長有染。這一細節和靳如超也極其相似。1988年,靳在監獄裏,他妻子去探監,他的一個獄友給他妻子僅僅倒了一杯水,他就懷疑他老婆和獄友通姦,想殺了那個獄友。但邱興華還沒有像靳如超那種反社會行為那麼明顯,但是有人格障礙。

記者:和靳如超等人相比,邱興華的犯罪行為對社會來說,是可以預防的嗎?

李玫瑾:我覺得靳如超犯罪屬於自然犯罪,自然犯罪是指那些無論到什麼地方,都為人類的基本情感所不能接受的犯罪。國外研究表明,在人群當中有一定比例的人是自然犯罪人,如張君、靳如超、楊新海等人,是典型的反社會人格,以人類為獵殺對象,到了以犯罪為生、犯罪為樂的地步。法定犯罪是事出有因的,但自然犯罪是沒有理由的,不擇手段的。這在世界各國都幾乎是無法防範的。

但邱興華還沒有發展到那個階段。他對那個小學女老師和自己的子女仍是有感情的。具備基本的感情色彩,他還不是沒理由的壞,還是和生活不順有一定關聯。

此外,邱興華的犯罪被廣泛關注後,他的孩子已經感受到了壓力,為了避免邱興華的悲劇在他的下一代身上重演,他的3個孩子不應受到歧視,此事只能政府出面,建議給他們換一個安靜的環境繼續好好讀書。如果想從預防犯罪的本源做起,真正改變一個人,最好的幹預時間是18歲以前,心理問題和人格障礙如果逐步積累到了成年,幾乎很難改變。邱興華說他殺完10人逃跑途中,想到小學時一個對他很好的女老師時他後悔了,如此溫暖的記憶如果能再多一些,邱的不忍之心就會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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